廣告虛偽不實 除毛 建商遭罰 更新日期:2011/01/19 11:54 (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9日電)公平會表示,帝璟建設銷售「帝璟敦和」建案,於廣告中將核准為雨遮的位置標示且外推為室內空間,商品內容虛偽不實,恐造成承購者面對違建拆除,涉違法處新台幣30萬元不孕症罰鍰。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,帝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「帝璟敦和」建案,提供「C戶平面參考配置圖」,將核准用途為「雨遮」位置,標示為臥室室內空間使用一部分。 公平會指出,這建案位處台中市西屯區,根據除毛核發使用執照的台中市政府表示,若將「雨遮」外推為室內空間使用,將涉違章建築情事,應依「違章建築處理辦法」規定處理。 公平會也表示,帝璟建設坦承確實將「雨遮」外推作為室內空間。 公平會說明,房屋銷售廣告所描述的建物瘦腿用途情形,是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的因素之一;而帝璟建設提供的廣告與核准用途不符,後又違規使用,恐造成承購戶未來承受違建拆除風險。 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,帝璟建設的商品用途及內容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,違反公平交易法,要求公司自處分書水微晶送達次日起,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並處30萬元罰鍰。1000119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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